2022-03-19 18:41:32 浏览: 次
问:公司转让了,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订了债务合同,其他股东还有义务还债吗?
答:股东在没有滥用公司法人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下,无须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。因为,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自有资产对外承担赔偿责任,即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,也不能要求用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。当然,股东没有按照认缴数额完成出资的,在其认缴义务范围内,补足差额部分,该部分出资为公司资产,应用于对外还债。不过,补足差额的行为性质属于股东完成出资义务,而不是以股东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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