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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工伤致伤/残赔偿申请材料

2022-05-17 11:59:32 浏览:

 廊坊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


  1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);


  2、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;


  3、《廊坊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》;


  4、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》;


  5、《伤残待遇收款申请》。


  6、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。


  注: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-4级工伤职工,必须在每年一月、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。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。


  廊坊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


  1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);


  2、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;


  3、《廊坊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》;


  4、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》;


  5、《伤残待遇收款申请》。


  6、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。


  廊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材料


  1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);


  2、《工伤认定决定书》;


  3、《廊坊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》;


  4、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》;


  5、《伤残待遇收款申请》。


  6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发票的原件。


  7、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。